承包方工程款一直没下来
近日,某法院对郝某与某建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某建设公司支付拖欠的工程款40万元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某建筑公司将其承包的某项目分包给郝某,合同总价款为260万元,工期一年。施工结束后,经验收合格,双方进行了结算,但剩余40万元工程款某建筑公司迟迟不予支付。无奈之下,郝某将某建筑公司起诉到了法院。
法院认为,郝某与某建筑公司之间存在承包合同关系,郝某按合同约定进行了施工,现已交付,双方也对价款进行了核算,某建筑公司应当支付工程款,故原告诉求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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